艾滋病和结核病,其中的一种治疗都比较困难,而两者合并存在,给治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它的总体用药原则及注意情况有以下几点:
第一:结核病患者在抗结核治疗的过程中,并发了艾滋病,若使用的化疗方案中含有利福平,则暂时不给予抗病毒治疗,强化期过后添用利福平,可以考虑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患者在抗病毒治疗中发生结核病,不推荐使用的利福平,可考虑应用含有利福布丁的化疗方案,可以继续的抗病毒治疗。
第二:对于CD4细胞计数小于200个的艾滋病合并结核患者,在病人能够耐受的情况下,早期开始治疗比较好。
第三:在短程化疗的基础上,适当的延长化疗时间是可取的,九到十二个月化疗方案是目前治疗结核病合并艾滋病较为合理的方案,原则上强化期是每天给药和采用dots治疗,以便于监督观察和处理药物的毒副反应。
第四:注意两类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注意观察两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早发现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