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肾脏疾病的病人,受孕后并发症和早产的几率增加,能够成功妊娠的条件,取决于病人的肾功能状态,血压,蛋白尿的情况。
一,肾功能正常或轻度损害者,血肌酐小于等于125微摩尔每升,如果无高血压和血压仅轻度升高,尿蛋白小于3.5克每天,并且孕期一直不升高者,可在监护下继续妊娠。孕期应该积极的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状态,妊娠晚期应住院治疗,密切观察肾功能改变,一旦发现肾功能恶化,应终止妊娠,在妊娠33周后分娩,婴儿渴望存活。如出现严重的胎盘功能减退,应及时行剖腹产避免胎儿胎死宫内。
二,肾功能中度损害者,血肌酐25到250微摩尔每升,对妊娠应该谨慎,可能因为肾功能进一步损害,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而被迫终止。
三,妊娠前严重肾功能损害,血肌酐大于250微摩尔每升,在妊娠期,大多会出现流产或死胎;对孕妇有很大的风险,故不宜妊娠弱,若受孕及时的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