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是有可能加重红斑狼疮患者病情的,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可累及全身多系统多脏器并有多种自身抗体出现的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而且疾病的发生通常与雌激素水平以及遗传因素,环境因素,物理化学,药物刺激等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妊娠也就是怀孕的话,是有可能加重患者病情的,因此患者一定要注意,在病情活动期的时候要严格避孕,至少要在病情稳定达半年以上,并且并无任何重要脏器损伤的情况下。
比如,没有严重的肾脏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等,另外也要停用相关的一些免疫抑制剂,至少半年以上才可以怀孕的,而且往往是能够安全的怀孕,并且生出健康宝宝的。如果是在病情活动期出现了怀孕,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胎儿的畸形流产死胎或者早产等,因此,不良妊娠事件的发生率是非常高的,患者是一定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