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二氢埃托啡的主要禁忌就是对这个药物的成分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以及有脑外伤,神志不清或者是肺功能不全的患者,婴幼儿,未成熟的新生儿,以及肝功能、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都是禁止使用的。而且非剧烈的疼痛病例,比如牙痛、头痛、风湿痛、痔疮痛或者是有局部组织小创伤痛,都不建议使用这个药物。
这个药物是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需要严格的遵守使用条例。这个药物仅限用于创伤、手术后,以及诊断明确的各种剧烈的疼痛的止痛,包括对吗啡或者是哌替啶这些药物无效的患者的使用。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药品使用请结合自身情况在专业医生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