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恩-莱文综合症的诊断,主要是靠典型的临床表现以及发作模式,必须满足以下五条所有的标准:
一,患者至少经历了两次过度嗜睡,以及睡眠期的反复发作,每次持续两天到五周。
二,通常这种反复发作每年超过一次,或者是至少每十八个月一次。
三,两次发作间期,患者的警觉性、认知功能、行为和情绪正常。
四,发作期间,患者必须至少出现下列的一项症状:
1,认知功能障碍。
2,感知变化。
3,饮食异常,厌食或者是贪食。
4,无节制行为,比如性欲亢进。
五,嗜睡和相关症状不能以其他睡眠疾病、内科疾病和神经精神疾病,以及毒品或药物滥用而更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