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化学治疗对象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予以确定:
第一、流行病学
结核病它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一种呼吸系统的传染病,在我国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法中,肺结核是法定的乙类传染病,控制结核病的流行它的首要任务就是发现并且治愈、消灭传染源。结核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患者,因此痰菌阳性的肺结核病患者应该确定为最主要的结核病的化疗对象,在我国凡事具备合理化学治疗和DOTS管理能力的地区,均应该首先做到肺结核病患者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以达到一个缩短传染期,保护与其接触受其威胁的健康人群少受或者是不受结核分枝杆菌的感染。
第二、临床医学方面
结核病作为一个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之一,无论是从临床医学或者是人文关怀的角度,患者都应该得到一个良好的治疗,因此说对于临床上被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均应该确定为化学治疗的对象,并给予一个相应的治疗,使他早日恢复健康。
第三、预防医学
对于健康人群中已经被结核分支杆菌感染,同时又可能发病的实施一个预防性的化学治疗,阻止这一人群发生临床结核病的可能或者是减少体内潜伏的结核分枝杆菌的数量以防止其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