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据可提示淋巴细胞性垂体炎是一种器官特异性自身肾上腺皮质减退症
目前认为淋巴细胞性垂体炎是一种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证据如下:
(1)垂体组织学改变以CD4阳性T淋巴细胞浸润为主,混有单核细胞和组织细胞的慢性炎症性细胞,而不见肉芽肿和巨细胞。
(2)常合并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桥本病、无痛性甲状腺炎、淋巴细胞性肾上腺炎等。
(3}自身抗体如抗垂体抗体及其他抗甲状腺抗体、抗肾上腺抗体、抗胃壁抗体等可呈阳性。
(4)在免疫学上不稳定的妊娠末期和产褥期发病者多见,与妊娠、分娩相关的机制尚不明。可能与妊娠末垂体肿大,血管增生,垂体抗原释放,产后母体免疫调节紊乱有关。单纯ACTH缺乏少见,且病因不详,有人认为是自身免疫性垂体炎的后果。也有人认为是因先天缺陷、产伤、妊娠期部分垂体卒中所致。结节病、肿瘤、头部放射性治疗等可引起下丘脑CRH分泌功能减退。由于CRH分泌下降,导致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其他垂体激素不足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