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心脏损伤的处理原则是首先要停用应用的所有药物,避免错误用药。

药源性心脏损伤,原则上是若怀疑出现的病症是由药物所引起、而又不能确定为某种药物时,首先停止应用的所有药物,这样做不但能及时制止药物继续损害机体,而且有助于诊断,停药后,临床症状减轻或缓解常可提示疾病为药源性,此后根据病情采取治疗对策。

由于药源性疾病多有自限性特点,停药后无需特殊处理,待药物自体内消除后,可以缓解,症状严重时须进行对症治疗。

导致药源性心脏损伤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些是药物直接对心脏影响带来心肌的损害而引起的心脏疾病;再有一方面是由于药物的副作用而引起的一些心脏的问题,这中间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一些化疗药物对心脏的损害,其中大家比较熟悉的就是化疗药物可以引起一些消化道的反应,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一些改变,而它对于心脏的损害也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损伤心脏而产生心功能不全,患者可能会表现为心肌酶的增高、心功能的减退,所以这种情况一定要加以注意,这种心脏的毒性可以影响到患者远期的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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