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创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清创术是外科常见的治疗手段,主要用于处理不危及生命的外伤伤口。其适应症广泛,包括开放性骨折、不愈合的创面及手术切口等;相对禁忌症则涉及合并失血性休克、严重水电解质紊乱等复杂情况。

一、适应症

1、外伤伤口:如锐器或钝器所致损伤,包括刀刺伤、车祸导致的组织裂伤等。

2、开放性骨折:骨折部位与外界相通的损伤,需通过清创减少感染风险。

3、手术切口感染或裂开:包括术后感染严重的伤口,需重新清创以促进愈合。

4、存在异物或坏死组织:伤口中的异物,如铁锈、石头等,以及坏死组织均需清除。

二、禁忌症

1、合并失血性休克:应先纠正休克,保证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再考虑清创。

2、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全身情况不稳定时,不宜立即进行清创术。

3、内脏损伤:若有内脏损伤或疑似内脏损伤的情况,应优先处理内脏问题。

4、火器伤感染:已发生感染的火器伤,应先充分引流,避免感染扩散。

三、治疗药物

清创术后,常使用过氧化氢溶液、碘伏溶液进行伤口的清洗和消毒。为预防感染还可能使用阿莫西林胶囊、头孢克肟胶囊等抗生素进行抗感染治疗。

清创术是处理外伤的重要步骤,正确把握其适应症与禁忌症,对于患者的康复至关重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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